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防火检查制度
一、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
二、要对防火检查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,做到有计划、组织、人员、内容、措施五落实。
三、要建立防火检查档案,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,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字。
四、保卫处对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,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,并限期整改。
五、各单位消防安全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,检查内容包括:
1.消防车通道、消防水源;
2.安全疏散通道、楼梯、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;
3.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;
4.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;
5.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;
6.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、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;
7.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;
8.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;
9.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;
10.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;
11.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、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;
12.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