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防火巡查制度
一、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,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。
二、防火巡查要指定专人负责,并建立巡查日志。
三、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,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。
四、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,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,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,本单位无法解决的,要立即报告学院保卫部门,在隐患未解决之前,所属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,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。
五、保卫处对学院防火重点单位(部位)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,更值人员在每天封楼后,至少进行一次夜间防火检查。
六、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:
1.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;
2.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、有无锁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、 应急照明是否完好;
3.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,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;
4.消防设施、器材是否在位、完整有效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;
5.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;
6.其他消防安全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