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用电管理制度
一、学院内输变电设施由变电室严格按规章统一管理,线路的安装、改造、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章作业。
二、电工人员安装、改造、维修用电设备,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,避免因操作失误、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三、严禁任何单位、个人以任何理由在输电线路上私拉乱接电线;严禁使用电炉子、热得快、电热杯等学校明文规定的违章电器。
四、教学、科研、生产、食堂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,按规章管理,人走拉闸断电。
五、临时用电应由用电单位后勤管理部门和保卫处提出申请,经同意后,办理临时用电证,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和拆除。
六、液化气罐库、浴池等重要场所的照明灯具应安装防爆设施。
七、严禁在疏散通道、楼梯间等影响人员疏散和逃生的部位,安装配电箱、热水器等用电设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