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校园“110”警务车使用管理规定
为了保障校园“110”出警迅速,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,确保“110”警务用车的工作需要,制定本规定:
1.校园“110”警务用车驾驶员要做到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,随时待命,并保证出警车辆(公务用车)及时,安全到达目的地。
2.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、交通法规和处里的规章制度,当班严禁喝酒,严禁酒后驾车,未经处领导批准,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,不准出私车。
3.警务用车的使用,处里公务用车必须经处领导批准,驾驶员方可出车,公务用车如到外地执行任务,由处领导请示,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。
4.处里工作人员,公务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,由驾驶员登记,注明出车途经地,目的地,公里数,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。
5.车辆日常维修、维护、年审、保险等相关事宜,按运输服务中心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