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办理《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》相关手续
1.凡户口在我院的教职员工和学生,有正当理由,需要办理《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》者,均可在学院安全保卫处办理。
2.由本人所在单位(指系、部处等)主要负责人出具具有以下内容的书面证明(一式两份):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单位(系、年级、专业)、婚姻状况、身份证号码、本人联系电话、所在单位联系电话,同时注明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在我院工作或学习,期间有(无)刑事犯罪的情况。同时,此书面证明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。(范例请参见附件)
3.由申请人持单位(系、部处)证明到安全保卫处审批签字后,到保卫处治安科开据无犯罪证明。